孟庆龙挥手,示意韩二姐先出去。
“兄弟,什么意思,咱哥俩兴师动众的来,为何现在说这话?”
叶辰掏出烟斗,深吸几口烟才说道:“二哥,非常抱歉,以前是我考虑不周,之所以说这事不掺和,是想到一件信息来源不方便说的消息,只是当时没往心里去。
涌哥倒台,会有大人物的代言人迅速崛起,以秋风扫落叶的姿态快速登顶黑道,趁咱们没实际行动,及时收手肯定没坏处。”
陈叔坐那如同土地公,一手抚摸胡须,一手端着茶杯端详,好像小小的茶杯中装着五湖四海,怎么也喝不尽。
别人不清楚叶辰的能耐,孟庆龙能不知道么。
也就是他不善经营这些关系,要不然现在绝对是个响当当的人物,不敢说家喻户晓,最起码走到哪都有人以礼相待。
“兄弟,咱们不掺和大人物的博弈,就单纯跟韩二姐做生意,哥跟你保证,绝对没问题,来都来了,跟我去一趟沈城,见见涌哥之后再说是否收手如何?”
叶辰也知道自己这事做的不地道,把孟二哥折腾一趟,看似啥都没做,实际上他背后肯定没少用人情。
但愿是自己想多了,孟二哥想要插手皮草生意,凭孟家的关系,应该也没多大问题。
就在他犹豫间,陈淑仪兴冲冲抱着个纸箱跑进来,“辰哥,磁带拿来了,看看,但凡你写的歌,每一本磁带我都有收藏,算不算你的歌迷。”
她一打岔,叶辰就什么都没说,苦笑一声,“什么歌迷,我天生五音不全,写写歌还行,若是有那个嗓子,肯定自己唱了。”
“好歌谁唱都能红,能写出来的绝对不是一般人,太谦虚可不好啊,我这有个歌词本,先在扉页上帮我签个名。”
说着话,她双手递过来一个绒布面的粉色记事本跟钢笔,小眼睛一眨一眨,呼吸有些急促,也不知道是跑的,还是紧张。
叶辰笑笑,没想到第一个找自己要签名的人,居然是外地小姑娘,想想还觉着蛮有意思的。
幸亏上辈子练过硬笔书法,字写的还不错。
一通百通,跟风胖子相处时间不长,毛笔字也练过一段时间,从前就有功底,要说书法大师肯定谈不上,但是他的字写的肯定比大多数人都强的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