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44章 普法宣传

齐保国在会上说完这段话,沈明珠顺势问道“我厂刘铁柱同志对钱招娣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?”

“男方造成女方身体和精神双重打击,犯罪证据充分,家暴事实成立,完全符合故意伤害罪的范畴。”

“这种罪一般如何处理?”

“根据伤害程度不同,轻者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,若是致人死亡或手段残忍使人重伤或严重残疾,处十年以上有数徒刑、无期甚至死刑。”

两人在台上捧哏式发言,台下众人听得一脸震惊。

啥?动手就判刑?那意思是以后干啥都不能伸手?

突然有个声音响起,“那爸爸打女儿算违法吗?”

沈明珠循声望去,是个很年轻的女孩,气质文弱,却肉眼可见地疲惫不堪。

见此,她很认真地回答道“无论是亲人、朋友或是陌生关系,任何人都没有权利对他人实施伤害行为。齐公安,我说的对吗?”

“非常正确,如果大家遇到伤害,千万记得保留好证据,并及时找公安处理。”

沈明珠趁机呼吁“我们大家,尤其是妇女同志们,要勇敢对任何恶势力说不,抵制暴力,从我做起!”

在信息匮乏的年代,这类普法宣传少之又少,因此反响很强烈。

工人们纷纷大声吆喝着口号,仔细看,就会发现,大部分都是女同志。

会后,很多人围着齐保国询问情况,沈明珠站出来说道“各位,咱们别耽误公安同志办公,有事可以去工会,相信我,工会肯定会为大家提供最专业的服务。”

没等众人消化,刘铁柱通过广播亲自朗读保证书的举动更是一石激起千层浪。

看不到结果时,大家是好奇居多,有一个人起头,就犹如撕开一个口子,粉碎固有道德观念势如破竹。

除了潘桂兰,工会的人简直忙坏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