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629章 一根雪茄的时间

但又很快被夜色吞没,只剩下一点红,孤零零地悬在黑暗中。

林杰给自己点了一根雪茄。

其实,林总对尼古丁是没有什么依赖的。

他不抽烟,也不怎么抽雪茄。

点燃的这根,还是先前王昱超老爹,他自个人的大舅哥送的蒙特克里斯托。

并不是不喜欢尼古丁。

而是他想活的更久一点。

但是,在偶尔偶尔,脑子一片混乱的时候,他也会允许自己点上一根。

这一点星火,像黑夜里迷了路的萤火虫。

在海天浑然一色的天际线下,忽明忽暗,一闪一闪。

雪茄和卷烟的区别很大。

前者,燃烧的是实实在在的烟叶;后者,更像是在烧纸。

前者,更加浓郁,后者相对寡淡。

抽雪茄,讲究的是慢慢品,让烟在口腔里转一圈,再吐出去,享受的是那股厚重的、带着木质和香料气息的味道。

卷烟,讲究的是快速摄入尼古丁的刺激感,点上,吸一口,过肺,吐掉,机械式地重复。

一根卷烟,五分钟。

一支雪茄,一个小时,甚至更久。

而林杰点的这根,可以燃到一个半小时。

或许,这段时间,可以他稍稍理清此刻混沌的思绪。

人,年纪越大,记性越差。

记性越差,许多年轻时候的事情,却愈发清晰如昨。

林杰就是如此。

他靠在躺椅上,雪茄夹在指间,火星在夜色里一明一暗。

想起了小时候和那坏小子斗智斗勇的除夕夜。

虽然狼狈,但结果总算是开心的。

想起了那年他第一次离开故乡,来到了临安念书。

那是他第一次走出那连绵不绝又层层叠叠的大山。

同行的老乡唯有一人,就是那个坏小子。

离家的皮卡上,坏小子哭的稀里哗啦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