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4章 水经注

一枪定山河 狐狸小叔 4332 字 11个月前

林文轩沿着石板路走来,手里还握着那把折扇,此刻没打开,随意拢在手里。他换了件更轻薄的青布长衫,领口和袖口绣着细巧的竹纹,月色洒在衣料上,泛着软乎乎的光;墨发用根木簪束着,几缕碎发被晚风拂到额前,倒比白天在聚义厅里的沉稳多了几分温润。看见船头的沈纤娘,他脚步顿了顿,随即加快两步,走到河边,笑着拱手:“沈姑娘约在下至此,不知有何见教?”

“军师快上船!” 沈纤娘伸手递过竹篙,声音清脆得像浸了露水的芦苇,“哪有什么见教,就是白天听军师说《水经注》,心里还有好多疑问,想请军师再指点指点。顺便…… 备了点薄酒小菜,想请军师尝尝我做的酱鸭。”

林文轩接过竹篙,轻轻点在岸边的青石上,借力跳上小船。船身轻轻晃了晃,他倒稳得很,顺势坐在沈纤娘对面的小凳上。沈纤娘立刻拿起竹篙,动作利落地点在水里,“吱呀” 一声,小船缓缓离开岸边,朝着河中央漂去。竹篙划过水面,溅起细碎的水花,在灯笼光下像撒了把碎星。

等船漂到河中央,沈纤娘才放下竹篙,任由小船随着水波轻轻荡着。她端起锡壶,给林文轩倒了杯米酒,酒液泛着淡淡的琥珀色,还冒着热气。“军师,” 她忽然弯起眼睛,语气里带了点俏皮,“您就真敢一个人来?这运河夜里可不太平,万一…… 我这是艘贼船呢?” 林文轩刚端起酒杯的手顿了顿,抬眼看向沈纤娘。灯笼光落在她脸上,能看见她眼底的笑意,连耳尖的珍珠都晃得更欢了。他放下酒杯,拿起折扇轻轻敲了敲桌面,扇面 “竹露松风” 四字在灯光下隐约可见,语气认真却又带着几分温和:“在下倒不觉得是贼船。能为春桃夏荷握着船桨掉眼泪,说‘要让她们再笑出声’的姑娘,怎会开贼船?能在《水经注》的页边圈点出古运河改道的痕迹,连郦道元没注清的渡口位置都较真的姑娘,怎会开贼船?” 他顿了顿,目光落在沈纤娘放在桌角的帕子上,“能看见老船工扛着货绳吃力,悄悄把自己的帕子递过去,还帮着扶货箱的姑娘,怎会开贼船?能在码头看见流浪的小猫,特意留着鱼干喂它的姑娘,又怎会开贼船?”

这几句说得温柔,沈纤娘的脸颊瞬间红透了,从耳根一直蔓延到脖颈,连手里的酒壶都差点没拿稳。她低头抿了口米酒,才敢抬眼看向林文轩,眼神里带着点试探,声音也软了些:“军师…… 您白天在聚义厅里,是不是一直在看我?不然怎么知道我做过这些事?”

这话一问出口,林文轩倒愣住了。他原本只是随口举例,没想着会被这么问,耳尖竟悄悄泛了点红。他张了张嘴,想解释 “只是恰巧看见”,可话到嘴边,又觉得有点别扭。最后只好拿起酒杯,仰头喝了大半杯米酒,酒液的暖意顺着喉咙滑下去,却没压下那点尴尬 —— 喉结动了动,他才含糊道:“只是…… 恰巧留意到罢了。”

沈纤娘看着他这副模样,忍不住“噗嗤”笑出声。笑声落在运河里,伴着水波晃荡,连月色都好像更软了。她拿起筷子,夹了块酱鸭放在林文轩碗里:“军师别光顾着喝酒,尝尝这酱鸭,是我用运河里的芦苇穗熏的,跟城里卖的不一样。”

小主,

林文轩低头看着碗里的酱鸭,外皮油亮,还带着淡淡的芦苇香。他拿起筷子,轻轻咬了一口,肉质酥软,咸香里带着点甜,果然比寻常酱鸭更有滋味。而沈纤娘就坐在对面,托着下巴看着他,灯笼光里,她的眼睛亮得像落了星子,连晚风都好像裹着甜甜的酒香,绕在两人身边。手里那把折扇,此刻静静放在桌角,倒像是这月夜温情里,一抹恰到好处的清雅注脚。

锡壶里的米酒又见了底,灯笼光在两人脸上晃着暖融融的光,运河的晚风裹着水汽,吹得人酒意微醺。沈纤娘捏着空酒杯,指尖摩挲着杯沿,轻声先开了口:“军师,我其实是江南苏州商户之女,家里世代做绸缎生意,父亲的商船曾跑遍运河沿线。”

她垂着眼,声音轻得像落在水面的月光:“三年前,父亲载着一船新织的云锦去北方,路过淮河时被水匪劫了 —— 船烧了,货没了,父亲也被他们用刀捅在船板上,连全尸都没留下。我当时抱着账本躲在货舱里,看着火光映红了天,听着父亲的惨叫,连哭都不敢出声。” 说到这里,她声音发颤,抬手擦了擦眼角:“后来我揣着账本一路逃,想找官府报案,可官差见我是个孤女,不仅不帮我,还跟人贩子串通,要把我卖到窑子里去。是翁帮主路过乐河码头,见我被人拽着头发打,冲上来救了我,还把我带回漕帮,教我撑船、识水,让我有了个安身的地方。”

林文轩静静听着,手里的折扇早已停了晃动,眼神里满是怜惜。他抬手给沈纤娘续上杯凉了的米酒,轻声道:“我比姑娘幸运些,却也没好到哪里去。我本是寒门书生,自幼跟着先生苦读,想着能考个功名,让爹娘过上好日子。可十六岁那年,省试本该是我中举,却被个世家子弟用五百两银子买通考官,把我的名字换成了他的。”

他端起酒杯,仰头喝了一大口,语气里满是不甘:“我去府衙告状,却被差役打出门;想找御史递状纸,连宫门都没靠近就被拦了回来。那年冬天,金人犯境,家乡被烧了,爹娘为了护着我,被金兵砍死在院里。我背着爹娘的尸骨逃了三个月,一路上见惯了穷人卖儿鬻女,见惯了世家子弟作威作福,见惯了官兵见了金人就跑 —— 那时候我就想,这世道,怎么就这么不公?”

“同是天涯沦落人,相逢何必曾相识。” 林文轩放下酒杯,声音里带着酒意,却更显真诚,“若不是遇见世子,我现在怕是早就成了孤魂野鬼。”

沈纤娘握着酒杯的手紧了紧,眼神里满是爱慕,轻声道:“军师才华横溢,跟着周世子虽有大义,可毕竟风险太大 —— 秦相势大,金人虎视眈眈,稍有不慎就是杀头的罪。不如你别跟着世子了,来漕帮吧?翁帮主最看重人才,你来了,咱们一起帮漕帮打理事务,我还能…… 还能陪你看运河的日出日落。”

这话里的情意再明显不过,林文轩却没有回避,反而猛地挺直了脊背,灯笼光映在他眼底,燃起熊熊火光,声音陡然变得慷慨激昂:“姑娘,我跟着世子,从来不是为了安稳,更不是为了权势!你知道吗?世子见寒门书生因没钱送礼,连考场都进不去,当场就砸了府学的大门,逼着考官让所有书生公平应试!有个织锦匠人,手艺比宫里的绣娘还好,却因为出身低微,连给官府供货的资格都没有,世子亲自把他请到侯府,还帮他开了织坊,现在他的锦缎都卖到了西夏!”

他越说越激动,站起身来,船身虽晃,他却站得稳如泰山:“世子常说,这天下不是世家大族的天下,是天下人的天下!他要让有本事的人,不管是寒门书生、匠人、船工,都能有上升的渠道,不用靠送礼,不用靠关系,不用一辈子落在世家子弟后面!他要让穷人不再饿肚子,不再被水匪欺负,不再被官兵压榨!他要练强兵,把金人赶出中原,让咱们汉人不用再受外族的气!”

“我林文轩穷过、苦过、被欺负过,我知道那种叫天天不应、叫地地不灵的滋味!我知道一个男人在夜深人静哭泣的滋味!” 他指着远处乐河府的方向,声音里满是坚定,“世子能给天下人带来希望,能让这世道变得公平,就算跟着他粉身碎骨,我也心甘情愿!我要亲眼看着,世子把秦相这样的奸臣拉下马,看着寒门子弟能靠自己的本事做官,看着运河上的船工能安稳撑船,看着金人再也不敢踏过淮河一步!”

沈纤娘坐在那里,听得眼睛发亮,眼泪顺着脸颊往下掉,却不是因为悲伤,而是因为激动。她站起身,走到林文轩面前,声音哽咽却坚定:“军师,我懂了!是我眼界窄了!那我不劝你来了,我跟着你!你跟着世子做大事,我就帮你打理好身后的事,空闲时帮漕帮处理账本、管码头,不让你有后顾之忧!”

她说完,忽然想起自己刚才的表白,林文轩还没回应,脸颊瞬间红透,连忙低下头,手指绞着裙摆,声音细若蚊蚋:“那个…… 我刚才说的…… 就是…… 你还没……”

小主,