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69章 情歌王子

到目前为止,齐乐工作室一共拍了六部电影,一部微电影,一部短片。

可旗下的明星艺人却只有大哥陈家齐一个。

其他的像余萌萌,仁素夕,张智博,段义平.....这些合作过的演员,跟工作室压根没签任何合同,个个都是自由身,想走随时能走。

而且齐乐工作室也从没限制他们接外面的戏,爱拍谁的就拍谁的。

这要换作别的公司,那可完全不是这么回事。

你想演个重要角色?

行,先把“卖身契”签了,给公司打几年工再说。

当初王宝宝演完《盲井》后,虽然获得法国第五届杜威尔电影节“最佳男主演奖”和金马奖‘最佳新人奖’等荣誉,但想要参演冯裤子《天下无贼》的傻根,还得要跟华宜签下7年的卖身合同。

这种事在圈里太常见了,资本不把人最后一点价值榨干,是绝不会松口的。

一旦签了那份合同,你就成了砧板上的肉,公司想怎么切就怎么切,想怎么拿捏,就怎么拿捏。

尤其是女艺人,听话的给资源,不听话的就雪藏。

至于什么叫“听话”?

那就看你是怎么定义了。

“行,我回头跟他说说。不过照他现在的处境,估计也不会拒绝。”

大哥说着,往椅背上一靠。

“就是个C级合同,要赔的解约金比你那会儿可少多了。”陈家乐舀了勺汤,不紧不慢地说。

大哥顿时神色尴尬,他当初解约可是花了大几百万,基本掏空了大部分家底,这也是为什么老陈家对京圈有这么深的恩怨。

其实解约金这东西,跟合同上写的金额往往没太大关系。

现在艺人合同动不动就标着几亿几十亿的违约金,真没几个人赔得起,法院也不会认这么夸张的数字。

最后基本都是双方协商,谈不拢就打官司,让法官来判该赔多少。

最典型的例子就是周星星公司和旗下两位女演员——黄圣衣和张雨奇。

黄圣衣当年签了周星驰公司,靠《功夫》火了之后,转头就搭上了杨子,接着就跟周星星打官司闹解约。

外面都传她赔了600万,其实这消息是错的。那600万根本不是赔款,是杨子给她出的律师费。

最后法院判黄圣衣赢了,成功与周星星解约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