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机又震动了,是林枫的电话:“我说你小子,明天可别迟到啊!老街的‘福来顺’九点就开始排队,晚了连座位都没有——对了,你穿那双旧运动鞋,别穿你那破皮鞋,石板路滑得很!”
陆泽宇捂着话筒笑:“知道了知道了,你比我妈还啰嗦。”
“切,要不是怕你摔进排水沟里,我才懒得管你,”林枫在电话那头嚼着口香糖,声音含糊不清,“对了,上次你说的那个插画师邻居——我跟你说啊,人家姑娘要是对你有意思,你可别犯怂!想当年我追我女朋友,蹲了三个月便利店,每天给她带热牛奶!”
陆泽宇赶紧挂了电话,回头看见苏清媛正翻着他的背包,把里面的充电宝换成了她的——她的充电宝是粉色的,上面贴满了卡通贴纸,是她闺蜜送的。“我的充电宝容量大,”她说,“能撑一天。”
“林枫刚才说……”陆泽宇的脸有点发烫,“说你是我女朋友。”
苏清媛的耳尖瞬间红了,她低头摆弄着背包带,声音像落在花瓣上的风:“那你怎么说的?”
陆泽宇的心跳突然快了半拍,他想起第一次见她时,她蹲在电梯口捡速写本,发梢挡住了眼睛,像只受惊的小鹿;想起昨天一起吃饭时,她画“陆氏牛腩”的样子,笔尖在纸上蹭出细细的铅笔屑;想起刚才她递速写本时,指尖的温度——像春天的风,像夏天的雨,像秋天的桂香,像冬天的阳光。“我说你是我邻居,”他说,“但其实……”他顿了顿,终于鼓起勇气,“其实我更想说是——朋友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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苏清媛抬起头,眼睛亮得像星星:“朋友?”
“对,”陆泽宇说,“很好很好的朋友。”
她笑了,声音像清泉流过石头:“那我也把你当很好很好的朋友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