福禄就知道,烈阳狼群果然不对劲儿。
他走过去问,“怎么没见烈阳狼王,他今天怎么不来?去哪了?”
利爪冷哼,“来了,从此以后,我就是烈阳狼王。”
福禄嫌弃的看他一眼,“你?真不是我说你,你说你是烈阳狼群的狼王?真的有种小孩子穿大人鞋的蹩脚感,你的气质不配。”
利爪急眼,“我的气质怎么就不配了,昨天晚上,我受到狼群的号召,向老狼王发起挑战,我打赢了,按照规矩,我就是新的烈阳狼王。”
福禄环视一圈,“那你们老狼王呢?”
狼群里的年轻狼可以挑战狼王,只要赢了,就是新的狼王,这是他们狼族的规矩,没什么好说的。
按照常理来说,新狼王为了扞卫自己在族群里的威严,是不会留老狼王在族群的。
可他们不能按照常理了,他们不是普通的动物了,是变聪明的动物。
利爪失落道,“走了,我说让他继续待在族群里的,他不同意,打败后就走了,其实我本来不想挑战狼王的,可是所有的狼都想加入你们的族群,就是老狼王不同意,我才挑战他的,哪怕我赢了,也只是想要加入你们跟着一起过好日子,没想让老狼王走的。”
福禄也很不理解老狼王。
他们十安族群多好啊,有吃有喝有房子住,他怎么就是不同意加入呢?
害怕有损尊严?
尊严真的有吃饱肚子重要吗?
利爪问,“白狼王睡醒了吗?我们要去投诚。”
福禄让开道,“去吧去吧,没醒的话你们就等等。”
他蹲在原地叹口气,都给芋圆叹醒了。
芋圆问,“你叹那么大一口气做什么啊?差点给我颠下去。”
福禄很茫然,“我也不知道,心里不带劲儿,虽然以前很讨厌老狼王吧,后来觉得他也不是很坏,没必要自己离开狼群成为孤狼吧,
孤狼的日子不好过的。”
芋圆就更不懂了,“我觉得活着最重要嘛,我是不懂你们的尊严,也更不理解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