手电筒的光在车间门口晃了晃。
然后,铁皮门被用力推开。
“吱呀——”
同样的刺耳声响,但这次带着一股粗暴的力道。
两个男人走进来。
走在前面的,正是沈无忧在记忆画面里看到的王富贵:五十岁上下,秃顶,油腻的胖脸,穿着件不合身的深蓝色夹克,脖子上挂着条粗金链子,在黑暗里都能反光。他手里拎着个强光手电,光柱在车间里乱扫。
后面跟着个穿保安制服的年轻男人,二十多岁,瘦高个,脸色苍白,眼神躲闪,就是那个在记忆里帮忙抬尸体的保安。他手里也拿着手电,但光打得很低,像是怕照到什么东西。
两人一进门,王富贵的手电光就扫到了站在纺织机旁的沈无忧。
光柱定住。
四目相对。
车间里死寂了几秒。
然后,王富贵的胖脸猛地扭曲,眼睛瞪大,声音拔高:
“谁?!”
“哪来的小偷?!”
他手里的手电光死死照着沈无忧,上下扫视,浑身湿透的旧卫衣,磨破的牛仔裤,拄着根木棍,背着个鼓鼓囊囊的破包,脸上脏兮兮的,头发还滴着水。
标准的小偷造型。
还是最落魄的那种。
沈无忧脑子里瞬间闪过无数应对方案:跑?打?用神力吓唬他们?或者……干脆承认自己是小偷,被骂一顿赶出去?
但下一秒,她看到了王富贵眼中那一闪而过的狠色。
那不是对待普通小偷的眼神。
那是……心虚、恐惧、以及杀意混杂的眼神。
他认出来了?
不,不可能。李秀芬已经死了三个月,尸体都烂了,他不可能认出眼前这个陌生女孩和那件事有关。
但他为什么会有那种眼神?
电光石火间,沈无忧明白了:
王富贵做贼心虚。
他把李秀芬的尸体藏在冷库里,又抛尸江里,伪造意外。这三个月,他肯定日夜提心吊胆,怕事情败露。现在深夜在废弃厂区撞见一个陌生人,第一反应不是“小偷”,而是“是不是来查那件事的”。
所以他眼中的狠色,是灭口的冲动。
不能硬来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