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2章 征调“民夫”

马敖站起身把文书着急忙慌地塞给曹参,痴迷地拿起钱箱子,感叹说:“去年本县亡人甚多,我那妻兄被赀七甲,如今已经去了骊山做骊山徒,有这些钱,就能赎回来了。”

曹参没看文书,而是被这么巨额的罚款吓到了:“究竟逃亡了多少人,居然会被赀七甲?”

要知道平日里最多也就是赀一盾、一甲,就算是二甲的情况都很少,赀七甲这种情况,如果不是因为家里有人以爵赎罪,早就腰斩甚至是车裂了。

马敖小声说:“那是因为我妻兄有个妹妹是郡守之妾,这才轻判成赀七甲,但也是生不如死啊。”

有钱的话,罚钱自然是比砍头好,但问题是赀七甲就是上万钱,就是老秦人也没有那么多钱啊,一亩地才二三百钱,一万钱凑够了,剩下的家里人也都得饿死啊。

曹参摇了摇头站起身,要是秦法不严苛,他凭什么贿赂这些人啊?就是因为秦法严苛这才有了钻空子的地方。

接下来的两天,他又接连拜访了县丞、县尉、令吏等人,马敖批的是采石,但到了县丞和令吏那里就成了采、锻。

虽然不是采冶,但也是默认了可以“修理”一下农具,有了这个头,那以后的所有冶炼行为,都可以打着修理农具的名头来。

反正上边的郡守、三公也不可能真的到芒县来看,到头来就算是发函询问,也是他们去看,是不是修理农具,还不是他们说了算嘛。

只要不是和卓氏一样,把铁器卖到了咸阳,被上边的人知道了,那问就是修理农具,不是冶炼。

曹参拿到了文书之后,立刻马不停蹄的回到了芒砀山。

“事情还没有办完,但有此征调文书,已然足以了。”

刘邦看着征调文书:“还是你有手段,此后两百人内,都是征调来的民夫,能名正言顺的修筑房屋、营寨,甚至开垦良田也是可以的。”

曹参端起酒:“那是,那马敖胆小怕事,我用亡人吓唬了他一下,他就答应下来,还了我征调文书。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