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李果子,你老糊涂了吧!是女友,不是妻子!”
大娘拿起蒲扇朝他一指,寸步不让:“你怎晓得人家是关在屋里头,还是站在大街上?”
“若是在人来人往的大庭广众之下,人家姑娘脸皮薄,拒绝一下,怎就不行了?”
“陈菜娘,你这不是强词夺理嘛!”
李果子也来了劲,梗着脖子回敬。
“你怎知女友不是代指妻子?”
“后人也没交代究竟是在哪儿,你凭什么咬死了就是在大街上?”
二人你一言我一语,嗓门一个比一个大,谁也没打算让谁。
后人常有刻板印象:古人视亲嘴为洪水猛兽。
其实不然。
古人并不像我们想的那样,一听见“接吻”就脸红脖子粗地骂世风日下。
有一个今天已经废弃不用的古字叫“歍”,《说文解字》里解释为:心有所恶若吐也,一曰口相就。
口相就,就是亲嘴。
不过这个字后来被淘汰了。
古人觉得恶心呕吐和两情相悦的亲吻放一块确实不太妥当,便常用它的异体字“呜”来代替,也就是今天“呜”字的繁体。
汉代房中术形容接吻:“衔其口,吮其舌、呜口嗍舌”。
说得相当直白,没什么弯弯绕,基本就是过程描写。
到了魏晋隋唐,文人笔下常用“呜”、“呜咂”、“呜嘬”、“呜口”来表示亲吻,既雅致又不失风情。
宋元时期,又有了“接唇”、“呜口”、“吮舌”、“相就”等多种说法,文人们在这类词的雕琢上从不吝啬才情。
到了明朝,就更直截了当了,直接管这档子事叫“亲嘴”,和今天叫法一模一样。
所以在古人眼里,接吻不过是男女情爱里再自然不过的私密举动,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。
就算真有人不拘小节当街亲热,旁人也顶多指指点点,说一声轻浮孟浪、有失体统,远没到要喊打喊杀的地步。
晚明那会儿,江南风气尤其开放,有些读书人为了标榜个性、嘲讽礼教,会故意带着青楼女子当众搂搂抱抱、卿卿我我,做出种种放浪形骸之举。
他们之所以专找风尘女子干这种事,是因为当时社会有一条心照不宣的准则:只有卖身的女子才不顾体面当众亲热,正经人家的姑娘是断然干不出这种事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