缩了缩脖子,钱大嫂子不敢哭了。
“是····肉是卖五毛一斤,可我跑上跑下也出了力,挣几张毛票子当跑腿费不过分啊!”
“统共也没买几次,就是五毛一斤那也是钱呢,哪儿能天天吃?大半个月里老大家买了三次,老二家买了四次,老三家记不得了,好像也是三四次,一次也就一斤半斤的。”钱大嫂子掰着手指头数,她没读过书,能数清楚一二三四五已经是难得了。
“卖肉的很小心,我走街串巷把大路小路都摸得透,摸得明白,也不是次次都能买到的。人家不敢声张,我就更不敢了····肉就我们一大家子人吃了,别人不知道。”
这倒是,这事情充满疑点,但凡村里买的人多,有零星消息传到李祖富耳朵里,事情也不会发展到今天这个地步。
据钱大嫂子交代,卖肉的没藏着,直说是狼肉,是她自己怕家里人膈应,擅作主张扯谎说是狍子肉。
毕竟狼那玩意儿饿极了可要吃人的,总感觉沾点忌讳。
“我真的没想到啊!”钱大嫂子垂头顿足,看得出来十分后悔,“我要早知道吃口肉能把人命搭进去,就是白送给我,我也不能要啊!”
“那群狼忒不讲理!又不是我掏了它的窝,凭啥逮着我一家祸害呀!”
照钱大嫂子的说法,狼群就算要复仇也应该去找卖肉的猎户才是。
毕竟她买肉的时候那些小狼崽子已经被开膛破肚挂在肉钩上了,她不买别人也会买的,就算有责任也不多。
试图跟野蛮畜生讲道理,她也算是古今第一人了。
心累,说多了都是心累,李祖富感觉自己好像老了十岁。
弄清楚村子为啥招狼惦记和那肉的来处,李祖富立刻叫人回去和留守村子的社员通个气儿,顺路通知公安同志,一起去钱大嫂子买肉的地方蹲守。
已经被烧黑的两条肉干被李祖富拿在手里,他心里不踏实,多问了一句:“这就是剩下的全部了?还有没有了?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