他们得先回去换上麻瓜衣服。离开对角巷后,他们前往查令十字车站,坐了两趟地铁前往迈尔恩德的群居屋。
莱姆斯觉得那里大概是最好的起点。等他们赶到时,已经快下午四点了。
莱姆斯不确定是因为一年的疏于打理,还是后知后觉,这栋破败的廉租公寓楼看起来远不如去年夏天那么友好。潮湿的气味更重了,部分油毡似乎被撕掉了,露出肮脏、开裂的奶油色瓷砖。
天气很暖和,但屋里依然感觉阴冷。阿兹,莱姆斯去年见过的那个人,是原来那伙人里唯一还住在那儿的。
“格兰特?”他挠着头,一脸茫然,“嗯,我想他往西边去了,这儿太乱了。可能去哈默史密斯了。这地方下周就拆了,我去布里克斯顿。”
“哈默史密斯?!”莱姆斯叫起来,“在城那头呢!”
“嗯,我猜他在那边交了些朋友。格兰特向来擅长交朋友,只要对他胃口。”他说这话时有点刻薄,莱姆斯不喜欢,下意识地挺直了腰板,绷紧了肩膀。阿兹不耐烦地上下打量着他,厉声道:“听着,他要是不想让人找到,你就找不到他。”
于是,他们又上了中央线,横穿整个城市。经过托特纳姆法院路时,莱姆斯为毁了小天狼星在麻瓜伦敦游玩的日子感到内疚,暗自决定下次有机会一定要补偿他。不过,小天狼星倒是出乎意料地玩得很开心。他对自动扶梯和检票闸门的着迷程度,就像莱姆斯对古灵阁一样。
他们在诺丁山换乘,然后开始步行,因为莱姆斯除了他的嗅觉和那个罗盘,完全不知道具体方向。罗盘现在旋转得不那么疯狂了,似乎正试图引导他朝一个模糊的方向前进。
“太神奇了。”他们边走,小天狼星边仰望着两旁的房屋,朝商店橱窗里张望,停下来看着双层巴士哐当哐当地驶过。“我在伦敦住了大半辈子,从没见过它这副样子。”
“很高兴你玩得开心。”莱姆斯心不在焉地说。他相当确定他们现在在牧羊丛。
时间已过傍晚六点,他的步伐慢了下来。在地下铁里颠簸让他的髋骨作痛。走路走得小腿酸痛,后背也因为穆迪那糟糕的束缚咒而不舒服。
“我们坐下歇会儿,好吗?”小天狼星带着深深的关切问道。“看,那边有个公园。”
那是牧羊丛绿地——至少莱姆斯知道他们在哪儿了。他只同意休息一小会儿——主要是担心一旦坐下,就再也站不起来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