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我知道,那时候还叫‘新阿姆斯特丹’,后来因为换了主人,就改叫‘新约克’了。”秦宇这点地理、历史知识还是有的。
“是的。那时候,这个村子也不叫‘金鹿角村’,而是叫‘金斗篷村’。”邓布利多这么说道。
“嗯?这里的人起名字挺爱用‘金’这个单词的。”秦宇接茬道。
“哈哈,当年来这里的人,不就是为了淘金吗?”邓布利多笑着说道。
“那后来为什么改了名字呢?”秦宇好奇地问道。
“你从这里最开始的名字,有没有联想到什么?”邓布利多不答反问。
呵,又是该死的启发式教学啊。
秦宇心里忍不住吐槽。
然而,这明显是一个考验智力和逻辑能力的问题,又激发了牢秦同学的胜负欲。
“金斗篷、金斗篷……斗篷?嗯?”
他念叨了一阵之后,眼前一亮,再联想到自己和邓布利多的身份,以及邓布利多将此地作为落脚点的实际情况,答案便呼之欲出——
“这里是一个巫师村?”
邓布利多闻言,微微颔首:“不错,答对了一半。”
“一半?”秦宇略感不解。
“因为这里是半个巫师村。”邓布利多微笑回应。
“好吧,原来我还真是答对了一半。”
秦宇觉得这个梗多少有点冷。
“这里除了有巫师,还住着相当一部分的麻瓜,哦,他们这里叫麻鸡。”邓布利多随手指了指街道两边的建筑继续说道。
“嗯,‘麻鸡’我知道,就像土豆在东方,有些地方叫‘山药蛋’,有些地方叫‘洋芋’,叫法不同,其实是一回事。”秦宇用母语念出了土豆的两个别称。
邓布利多听了,兴致勃勃地跟着学着说了说,发音竟然还蛮标准,甚至还带上了点地方口音,让秦宇不得不佩服老邓的语言天赋。
“那些普通人,知道他们的邻居之中有巫师吗?”秦宇言归正传,探询发问。
“有的知道,甚至还有巫师和麻鸡组成的家庭,有的则完全不知情,对于后者,巫师们必须遵循着相关规则,不能在他们面前暴露魔法的存在。”邓布利多给出解答。
存在即合理,估计是有什么必然性和偶然性,以至于促成了这里如此复杂的杂居状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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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真是一个挺特别的地方。”秦宇也看着面前的街道,发出感慨。
“……说回改名字,北美这边巫师的生存状态曾经一度不是很好,发生过一些事件之后,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,便改了名字。”邓布利多又讲回地名变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