方晓顶着嫌弃、奇怪的目光,走过去看了看鞋尖指着的方向,然后强撑镇定的穿上臭鞋,在一众惊奇的目光之中,迈着大步,昂首挺胸的走了……
他这样的表现,顿时遭来了一片的白眼,好些个看热闹的老大爷老大妈的白眼都快翻到天上去了,心说,“这二笔干吗呢?都特么什么年代了,怎么还抛鞋问路?这特么是哪个神经病院跑出来的?”
甚至还有些看热闹不嫌事儿大的人,掏出手机直接录了一段儿。
但现在方晓哪有心思管这些啊,别看他表面上淡定,但心里实际上尴尬的都能用脚尖在地上施工了。
“特么,幸好哥们儿早有预料,带着墨镜。”
于是,就这样,方晓每逢岔口必然抛鞋问路。
右拐!
直走!
再直走!
左拐!
走着走着,方晓愕然的发现,自己屁股后面不知道什么时候,居然跟了好些个人。
心里骂了一句,“这些人真是闲的没事儿”后,也只能硬着头皮继续走。
足足走了差不多半小时,估摸着花费了两三百万的人气值后,方晓依旧在扔鞋。
这时候,跟在他后面的大部队,好些人都有点儿不耐烦了。
“卧槽啊,这小子到底要去哪啊?”
“谁知道啊,跟了半小时了,不就是没事儿图个乐子么。”
“哈哈也是,诶?怎么走着走着好像要到长途汽车站了?”
“……”
身后的议论声,让方晓忍不住额头上十字筋暴跳。
就在这时候,方晓忽然从前面听见了一个不太一样的声音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