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100章 狼的品格

现有情况下,覃风想要逃跑或袭击龙泉并不难,但软禁之身还能得到这般信任,他自问做不到伤害别人。

龙泉有着一种特殊的气度,融合了书与剑、花与犬。

另一边,狼王带着几只小队大肆搜刮,他即是先锋,也是最强的战斗力,凭借着特质可自由穿行在丧尸的领地,然后随意地抹消它们的存在。

自末日以来,他收拾掉的丧尸成百上千,唯一给他带来困难的,也只有一开始的狂人而已。

“嘿”狼王拍了拍旁边一只丧尸的脑瓜子,它依然毫无反应。唰,狼王手起刀落,一匕首就把它解决掉了,看得农秋林目瞪口呆。如果这是小说的话,简直就是开挂呀。

“哈哈,老大真厉害”队伍喧嚣道,“下雨天果然适合出来搞事情”旁边的伙伴们大都习以为常,这就是他们追随狼王的原因,原本危机重重的地方,狼王都能够自由出入如无“人”之境。

“这栋楼顶有太阳能,上去把它拆回去研究研究”狼王转身交代属下,打心底里,他开始和学院比较。

有着狼王这种大靠山,“狼群”的生活相当安稳,配合龙泉店里的数十把利刃,大多的战斗都是摧枯拉朽,这也导致他们真实的战斗力有待磨练。

除了坚守岗哨和守夜之外基本没有什么太大困难,如果非要有的话,那就是要塞的直升机从附近掠过时,时常会引发或小或大的尸潮,但最终都在龙泉精心布置的工事下被瓦解。

龙泉至今还记得,一开始求生时的那种艰难和无助,但很快他遇到了命运之人,宠物店老板韦康富,一切都变得容易和顺畅起来。

具体的原因狼王自己也不懂,或许是职业原因长期打狂犬疫苗并与狗接触,成就了他的今天的特质,自末日以来,他的体格和力量也增长了很多。

稍事休息,狼王继续带队前行,所有的攻坚任务都落在他头上,其他人更像是看戏的跟班。

狼王便是“猎人”的秘密武器,靠他一人就足以霸据一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