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6章 可招人眼了

大学的新生活就这样自然而然地拉开了序幕,就像每天早上起床要刷牙洗脸,到点就知道该去食堂打饭一样,大家很快就适应了这种热热闹闹的校园日子。

不过回宿舍后,章卫国还是咽不下这口气,整天在宿舍里念叨:"姚老师让柳慧芳当班长这事太不民主了!"翻来覆去说了好几遍。

年轻人嘛,没过几天话题就转到别处去了,大家开始聊起班里哪个女生最好看,或者商量要参加什么社团活动。

那时候大学里的社团,跟现在的可大不一样。现在的大学生最热衷的都是辩论社、舞蹈社、音乐社这些。但那时候最吃香的是诗社,绝对是头一份儿的热门,排第二的要数书画社——这都是那个年代特有的风景。

说到班里最漂亮的女生,除了徐大志有不同意见,其他人都觉得是从邻省省会来的高丽莹。这姑娘身高一米六十多,身材吸人眼球,最惹眼的是那张标准的瓜子脸,配上一头黑亮顺滑的长发,走起路来头发一甩一甩的,可招人眼了。

"喂,明天不是周末嘛,咱们去诗社转转?我打听到高丽莹也报了诗社。"章卫国突然来了精神,在宿舍里嚷嚷着。

钱红军立马接话:"其实是不是高丽莹在诗社都无所谓,主要是我这人从小就爱写诗。"

这话说得一本正经,众人哄堂大笑,谁不知道他那点小心思?

说来也怪,之前选班长的时候,章卫国和钱红军这俩人还针尖对麦芒的,结果到最后谁都没当上班长,反倒都混了个班干部当后,两人倒是有说有笑的了。

"哈哈哈,老钱你这笑声也太不正经了,跟个老流氓似的!不过正合我胃口,就这么定了,我除了去诗社,也要加入舞蹈社!"斯金文拍着大腿说道,脸上写满了兴奋。

余小军搓着手,有些不好意思地小声说:"那个...我其实特别想学霹雳舞..."

要知道在这个年代,霹雳舞还算是时髦的东西,就跟后来满大街都在跳街舞那会儿一样让小姑娘惊呼喜欢。

他已经在脑海里勾勒出自己最酷的造型:一件锃亮的皮夹克,配上一条修身的牛仔裤,要是能再戴副墨镜,手上套着露指皮手套,那简直酷毙了!

要是真能打扮成这样,保管能成为校园里最拉风的男生,大学四年找对象都不用愁了。要是再夸张点,扛个录音机在肩上,随时都能来段动感的背景音乐,那场面想想就带劲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