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月二十八日上午,娄晓娥在父亲和街道工作人员陪同下去了信托商店。
旧物收购凭单的存根还在。
工作人员按日期和编号调出底册,又核对了物品描述:女式金戒指一枚,内圈有一道修补痕,重量与娄晓娥母亲保留的首饰清单基本相符。交售人写许大茂,住址正是四合院。
最关键的是签收。
许大茂不仅写了名字,还按了手印。
收购款金额清楚,但娄晓娥没有拿金额当唯一重点。她请求工作人员只出具核对证明,不带走原始底册;父亲另记下经手人和核验时间。
当天下午,街道再次通知许大茂到场。
他进门时还在嘴硬:“一张破纸,谁知道是不是捡来的?”
王干事把核对证明放在桌面:“凭单编号与底册一致,物品特征基本一致,交售人姓名、住址和手印都有。你可以申请进一步核对,但先回答,戒指是不是你拿去卖的?”
许大茂盯着那张证明,额角一点点冒汗。
“是我卖的。”
娄晓娥坐在对面,神情反而很平静。
“为什么?”
“手头紧。”
“你说拿去改尺寸。”
“我本来是想改,后来碰上急事。”
“什么急事?”
“朋友借钱。”
“哪个朋友?”
许大茂停住了。
同样的路数。大雪封路变成同事喝酒,戒指改尺寸变成朋友借钱。只要追问一个名字,后面便空了。
娄晓娥没再问。
“压箱钱呢?”
“家用。”
“厂里没有个人垫修理费,你承认吗?”
“我记错了。”
“外出带回的东西卖过,你也承认吗?”
“就一回。”
“十二月十九日晚上去了哪儿?”
“喝酒。”
“跟谁?”
又是一阵沉默。
王干事把每次回答原样记下,没有替娄晓娥骂一句。可正因为没有骂,那些互相打架的话才显得格外难看。
许大茂终于急了:“不就是一只戒指吗?我把钱补给你!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