省高院的裁定书是在一个星期二的下午送达的。
沈墨在刑侦支队的办公室里接到张明华的电话,对方只说了八个字:驳回上诉,维持原判。
他放下电话,靠在椅背上,盯着天花板看了大概十秒钟。办公室里没有别人,陈浩出外勤去了,隔壁桌的小刘请了病假。窗外是江城十一月末的天空,灰蒙蒙的,看不到云的形状,整片天像一块洗旧了的抹布。
他拿起手机,给苏念发了一条消息:裁定下来了。维持原判。
回复来得很快,只有两个字:知道了。
隔了大概三十秒,又来了一条:明天,红楼路。
沈墨看着屏幕上这五个字,拇指悬在键盘上方停了一会儿,打了一个字发过去。
他把手机扣在桌上,站起来走到窗边。楼下的停车场里,几辆警车排成一排,有个穿制服的同事正蹲在花坛边抽烟,烟雾被风吹散,很快就看不见了。
方正阳要死了。
这个念头在沈墨脑子里转了一圈,没有激起太大的波澜。不是麻木,是一种更复杂的感受——像是一场漫长的考试终于交了卷,你知道自己答完了所有的题,但说不清楚到底考得怎么样。方正阳的死是法律的结果,是正义的终点,但沈墨心里清楚,这个终点并不意味着一切都结束了。
他想起父亲。想起沈建国在笔记本最后一页写的那行字——真相不会因为一个人的死而完整。
当时他以为父亲说的是替罪羊的死。现在他觉得,这句话也许有更深的含义。
第二天上午十点,沈墨开车到检察院招待所接苏念。
她已经在楼下了,站在花坛旁边,一只手插在大衣口袋里,另一只手拿着一个纸袋。纸袋不大,牛皮纸的,看不出里面装了什么。
苏念今天没有扎马尾。头发散着,垂在肩膀两侧,风吹过来的时候会贴在脸颊上。她穿的还是那件黑色大衣,里面换了一件深蓝色的高领毛衣,领口很紧,把下巴的线条衬得更尖了。
她拉开车门坐进来,把纸袋放在膝盖上。
那是什么?沈墨问。
一些东西。苏念说,没有解释。
沈墨没有追问。他发动车子,驶上主路,往城东的方向开。红楼路在城东老城区,离市中心大概四十分钟车程。那一片在二十年前是江城最好的别墅区,住的都是有钱人。后来灭门案发生,整个片区的房价跌了三成,开发商撤资,配套设施荒废,慢慢就衰败下去了。
车子开了二十分钟,经过滨江路的时候,苏念开口了。
张明华跟你说了吗?执行日期。
还没定。沈墨说,按程序,最高院核准后七天内执行。张明华估计在下周。
苏念点了一下头,没有再说话。
车窗外的风景在变。高楼大厦渐渐稀疏,取而代之的是低矮的老式居民楼和沿街的小店铺。梧桐树越来越多,树干粗壮,枝杈交错,叶子已经落光了,只剩下灰褐色的骨架。路面也变窄了,柏油路变成了水泥路,有些地方还能看到补丁一样的修补痕迹。
沈墨把车拐进红楼路的时候,苏念的呼吸变了。
不是加快,是变浅了。每一次吸气都很短,像是不敢把空气吸得太深,怕触碰到肺里某个不能碰的地方。
红楼路很安静。路两边的别墅大多空着,有的挂着的牌子,有的连牌子都没有,铁门锈了,院子里的杂草长到了窗台的高度。偶尔能看到一两户还有人住的,院墙上爬着枯萎的藤蔓,晾衣绳上挂着几件衣服,在风里晃。
17号在路的尽头。
沈墨把车停在路边,熄了火。透过挡风玻璃,他看到了那块地——一片大约两亩的空地,四周围着一圈半人高的铁丝网,铁丝网上挂着一块褪了色的告示牌,上面的字已经看不清了。空地上长满了枯黄的杂草,有些地方露出水泥地基的残骸,像骨头从皮肤下面顶出来。
这里曾经是一栋三层的独栋别墅。白色的外墙,红色的屋顶,院子里有一棵桂花树。沈墨在案卷的照片里见过。
苏念没有立刻下车。她坐在副驾驶上,双手放在膝盖上的纸袋上,目光穿过挡风玻璃,落在那片空地上。她的脸上没有表情,但沈墨注意到她的喉结——准确地说是喉咙正中那个微微凸起的位置——在上下移动,像是在反复吞咽什么东西。
你可以不下去。沈墨说。
苏念摇了一下头。她推开车门,踩在路边的碎石上,站了起来。
十一月末的风从空地那边吹过来,带着枯草和泥土的气味,还有一丝若有若无的、属于老房子的霉味——尽管房子已经拆了好几年,但那种气味似乎渗进了土地里,怎么也散不干净。
苏念走到铁丝网前面,停住了。
铁丝网的一角被人剪开过,大概是附近的居民抄近路留下的。开口不大,侧着身子可以钻过去。苏念看了那个开口一眼,没有犹豫,侧身钻了进去。
沈墨跟在后面。
空地比从外面看起来更大。杂草没过了小腿,踩上去沙沙作响,脚下的土地松软而潮湿。沈墨低头看了一眼——泥土是深褐色的,和江城其他地方的黄土不一样,颜色更深,像是被什么东西浸泡过。他知道这不是血,二十年的雨水早就把一切都冲刷干净了。但他还是觉得脚下的每一步都沉甸甸的,像是踩在什么人的记忆上面。
小主,
苏念在空地中央停下来。
这里应该是客厅的位置。地基的轮廓还在,水泥台阶残留了两级,通向一个已经不存在的门。台阶旁边有一小截断裂的水管,从地面伸出来,管口生了锈,像一根被折断的手指。
苏念蹲下来,把纸袋放在地上,打开。
里面是几样东西:一张照片,一个旧的布娃娃,一支蜡烛,一盒火柴。
照片沈墨见过——不是在案卷里,是苏念给他看过的。那是一张全家福,拍摄地点就在这栋别墅的院子里。照片里有七个人:一对中年夫妇站在最后面,男人穿着白衬衫,笑得很开朗;女人烫着卷发,一只手搭在丈夫肩上。前面站着两个年轻人,一男一女,应该是苏念的哥哥和姐姐。左边坐着两位老人,头发花白,表情慈祥。最前面,蹲在地上的,是一个扎着两个小辫子的女孩,大概七八岁的样子,怀里抱着一个布娃娃,笑得露出了缺了一颗门牙的牙床。
那个女孩就是陆晚晴。就是苏念。
苏念把照片立在水泥台阶上,靠着那截断裂的水管。然后她把布娃娃放在照片旁边——那个布娃娃和照片里小女孩抱着的是同一个,只是旧了很多,棉花从接缝处露出来,一只眼睛的纽扣掉了,只剩下一个线头。
她划了一根火柴,点燃蜡烛,放在照片前面。火苗在风里晃了几下,差点灭掉,但最终稳住了,发出一小团橘黄色的光。
苏念在蜡烛前面蹲着,看着照片上那七张脸。
风从空地上吹过来,把她散着的头发吹到脸前面,她没有去拨。蜡烛的火苗在风里弯了腰,影子在水泥台阶上跳动,忽长忽短。
沈墨站在她身后三步远的地方,没有靠近。
他能听到苏念在说话。声音很低,低到几乎被风声盖住,但他还是听到了一些碎片。
……哥,姐,我回来了……
……外公外婆,对不起,我来晚了……
……妈妈……
她在最后这两个字上停了很久。
……爸爸。
这个不是叫方正阳。沈墨听得出来。这个是叫陆振华——那个知道她不是自己亲生女儿、却给了她全部的爱的男人。
苏念的肩膀在抖。幅度很小,如果不是站在她身后,根本看不出来。她的背弯了下去,额头几乎碰到膝盖,整个人缩成了一团,像一个蜷在角落里的孩子。
她没有哭。她说过,她哭不出来。
但沈墨觉得,这比哭更让人难受。
他走上前,在苏念旁边蹲下来。没有说话,没有碰她,只是蹲在那里,和她一起看着那张照片、那个布娃娃、那支在风里摇晃的蜡烛。
他们在那里蹲了很久。久到蜡烛烧掉了三分之一,久到沈墨的膝盖开始发酸,久到一只灰色的野猫从铁丝网的缺口钻进来,在空地边缘转了一圈,又钻了出去。
最后是苏念先站起来的。
她站起来的时候膝盖打了个趔趄,沈墨伸手扶了一下她的胳膊。她没有甩开,也没有道谢,只是站稳了,低头看着地上的东西。
照片和娃娃留在这里。她说,声音沙哑,像是嗓子里有什么东西被磨破了,蜡烛让它自己烧完。
沈墨点了一下头。
苏念最后看了一眼那片空地——看了很久,像是要把每一棵杂草、每一块碎石、每一寸泥土都记住。然后她转过身,朝铁丝网的缺口走去。
走了几步,她停下来,回头看了一眼。
不是看照片,不是看蜡烛。是看那两级水泥台阶——曾经的家门口。
再见。她说。
声音很轻,轻到沈墨不确定她是在对谁说。对那栋已经不存在的房子,对那些已经不在的人,还是对那个躲在柜子里的八岁小女孩。
也许都是。
她转回身,钻过铁丝网,走向停在路边的车。沈墨跟在后面,回头看了一眼——蜡烛还在燃着,火苗在风里倔强地立着,照片上那七张脸在橘黄色的光里微微发亮。
他们上了车。苏念坐在副驾驶上,把安全带拉过来扣好,动作很慢,像是每一个关节都需要重新校准。她靠在座椅上,闭上眼睛,深吸了一口气,然后慢慢吐出来。
走吧。她说。
沈墨发动车子,调头,沿着红楼路往回开。后视镜里,那片空地越来越小,最后变成一个灰黄色的点,消失在路的尽头。
车子开到滨江路的时候,苏念睁开了眼睛。
沈墨。
谢谢你陪我去。
这是苏念第一次对他说谢谢。不是客套,不是礼貌,是那种从很深的地方挤出来的、带着重量的两个字。沈墨从方向盘上方看了她一眼,没有说不客气应该的之类的话。他只是点了一下头。
有些事不需要回应。回应了反而轻了。
送我回招待所吧。苏念说,我想一个人待一会儿。
沈墨把她送到检察院招待所门口。苏念下车的时候,在车门边站了两秒,像是想说什么,但最终只是抬了一下手,转身走进了楼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