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6章 社火

她也爱自己的女儿,但为了活下去,她只能偏爱儿子,同样的一块肉放在儿子身上就是生产资料,而放在女儿身上就只能是消费品。

本质上只不过是给付出更多的那一方一些补偿而已,相应的,儿子们要付出的也非常的多。

她现在有三个儿子,不代表她只生了三个,她生了五个儿子,夭折了一个,战死了一个,战死的那个也就是原主的三哥,他死在了戍卫五岭的时候。

原主的三哥那年刚过十八,正值壮龄,就被编入五十万戍五岭的大军中,到南方去戍守。

这一去就是三年多,音讯全无。直到去年,同在戍边军中的同乡带回口信人死了,失足掉进了江里,连个尸骨都找不到。

李长青忍不住给妹妹分了一块,尽管理智告诉他,这不对,但漫长的现代生活的后遗症不是那么容易消除的。

他吃着刚刚做出来的疙瘩汤,自嘲一笑:“要是我没有外挂的话,那一定会死得很惨吧。”

作为一个现代人,他在现代养成的同理心就是他最大的软肋,如果什么都不带的话,他在这个前工业世界是绝对活不下去的。

人类文明的底色从来都不是和平,暴力才是文明真正的底色,也就是现代人习惯了和平,那不过是短暂的幻觉而已,战争和饥饿才是主旋律。

这顿饭一直吃到了傍晚,傍晚的时候有人举着火把抬着宰杀的狗、羊游街游到了他们门前。

沛县是泗水郡的治所,也就是郡城所在,这里比其他的县更加的富饶,也更加的热闹。

麦收之后祭祀神农的日子并不固定,只是取决于什么时候收麦子,什么时候收完,算什么时候。

人们举着火把,抬着贡品一路朝着城中的神农庙而去,庆祝一年的丰收,祭拜神农和社、稷二神。

楚国和其他国家不一样,其他国家是白天祭祀,但楚国是晚上祭祀,因为第一代被封到楚地的先君熊绎实在是找不到无角的一岁公牛,只好去邻国偷一头牛来祭祀,自此楚国养成了夜间祭祀的习惯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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楚国后来成为了南方大国,但熊绎刚刚到楚国的时候,这里经常和吴越蛮夷打交道,和齐国,鲁国的国君一样,死了都不敢埋到城外,生怕半夜里被人刨了坟。

当然这更像是汉代学者的附会,楚国夜间祭祀的真正原因,恐怕与南方湿热的气候、土着百越的夜间仪式传统有关。

加上楚人崇火尚赤,夜间祭祀配合火把,更能营造神秘庄严的氛围,不过这不重要,重要的是眼前的火把、舞蹈、贡品和那个在人群中唱楚歌的刘季。

穿着褐衣、白衣的黔首们在火把和火堆的照耀下热情地跳着舞蹈,祭祀先农的祭坛上不只有猪、羊、狗、鸡、鸭还有时令的水果,有桃子、李子、林檎、野葡萄、杏子。

刘邦作为亭长主持了这次祭祀活动,他站在台上念着祝词,他是识字的,甚至当过秦军,亭长这个职位没有过秦军是不能当的。

念完了祝词,他扔掉了身上的官袍,只穿一件白衣融入了舞蹈的人群之中,李长青看着他这副样子,想起了《高祖归乡图》里的刘邦。

尽管现在的他还没有老,正值壮年的他在人群里唱着楚歌,庆祝着一年的丰收,好不容易才等到了一年之中难得的放松日子。

但喝酒仍然是不行的,起码在公众的场合里是不能喝酒的,就算他是亭长也是不行的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