卢绾兴致勃勃:“刘邑就让我去吧。”
刘邦看着他还冻得发抖:“你去干什么?挨了一晚上冻,喝点姜汤,歇着吧。”
他是真把卢绾当成亲兄弟看的,昨晚上陪着自己挨了一晚上冻,应该休息一下了。
卢绾擦了擦鼻涕,拽住他的衣服:“那有什么啊?大哥能去,我就能去。”
刘邦扒开他的手:“咱俩能一样吗?你看看你都流鼻涕了,去了让人看笑话吗?老实待着吧。”
李长青搓了搓脸:“带上吧,他也是好心,想给你做点事情。”
卢绾能力不行,但他的忠心足够弥补能力上的问题了,这可不是游戏,看不到忠诚度能有这样一个死心塌地的好兄弟,不容易。
刘邦也是有借口的:“那他不在,谁看着家啊,咱们老窝不能让人端了啊。”
刘邦拍了拍他的肩膀:“你就在咱们家看着点,听话,你不是喜欢我那狗吗?你喜欢就拿去养着。”
卢绾的爱好和刘邦差不多,可以说卢绾的爱好就是照着刘邦来的,自己喜欢什么,卢绾就喜欢什么。
卢绾确实喜欢狗,但他更加舍不得大哥:“我就是想要跟你出去......”
刘邦招手:“马驹,给他拿个狗过来。”然后对卢绾说:“这狗可好了,又听话又能出去带出去打猎。”
卢绾接过递来的狗,很是委屈:“那......”
刘邦拉着马驹:“行了,我们先走了,把锅盔拿上,咱们路上吃。”
各什在什长的指挥下打包大锅和粮食,这都是在地里干活的时候锻炼出来的协作能力,花了不到十来分钟,就已经都打包好了。
卢绾还想说什么,但刘邦已经上了马:“我带四路去下邑、长青你带一路去沛县那边的长邑、薛治你带一路去刘邑,好了各自行动吧。”
刘邦最擅长的就是分进合击之术,队伍太大了,就只能分进合击,不然的话,前后队都能拉出几十里地,反而是分进合击的队伍之间的距离更近一些。
李长青站在高处喊:“我再说一句,杀人的杀、强奸妇女的杀、抢掠民财的杀,听明白了没有?”
“明白!”一百多人齐声回答道,回荡在雪地之中,房子上的积雪都掉下来了不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