喝酒吃肉、夫妻同房,一样不耽误。
便是受了五戒,也还能吃三净肉,只是不能饮酒。
只有受了菩萨戒,才只能吃素。
但即便如此,居家仍旧可以成婚、生子、行房。
这妇人既没皈依,也没受戒,却在家人面前摆出这副样子来。
逼着全家不吃活物,偷了鱼虾去放生,还教娃娃念经。
这哪是学佛?
这是拿佛当幌子,在家里立自己的规矩。
“偷着把家里人买的活物拿去放生,那不叫积德。”
老朱冷笑一声,把玩着手里的玉带。
“那叫偷!”
“犯戒了!”
“佛法和律法一样,偷家人的也是偷。”
朱标听得认真,问了一句:“就凭这些,就能断定她有病?”
“当然不止。”朱元璋嗤笑一声,像是想起什么极荒唐的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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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你看她,每周六出去上课,雷打不动,耽误什么都得去。”
“她娘劝她一句,就哭一下午一晚上。”
“家里人连提都不能提,一提就吵。”
“这已经是魔怔了。”
老朱顿了顿,给这女子下了最终判决:“学佛入魔比入魔道,更可怕!”
朱标听到这儿,眼睛眨了眨,抱拳躬身,规规矩矩地行了一礼。
“多谢父亲解惑。”
话音刚落,他转身就跑,动作行云流水,比先前那场追击战时还利索。
老朱看着他蹿出去的背影,愣了一瞬,随即失笑,甩开玉带又追了上去。
跟在后头一丈远的蓝玉,听得一头雾水。
他快步凑到马皇后身边,压着嗓子问:“娘娘,陛下和太子说的,我怎么听不太明白?”
马皇后看了他一眼,知道他不是没听明白那些话,而是没听明白话里藏的东西。
她牵着郭惠妃的手,慢悠悠地往前走,只举了个例子:“事事有法可依,事事依法来治,是好事吗?”
蓝玉眼珠一瞪:“难道不是?”
马皇后笑了笑,没再说话。
她轻轻拍了拍郭惠妃的手背,两人不急不缓地朝老朱父子追去。
蓝玉挠着后脑勺,嘴里翻来覆去地念叨:“难道不是吗?”
当然不是!
原因很简单。
事事都有法可依,事事都依法治理,是好事吗?
是!
并且是极其理想的好事。
但理想国的一切构想,都建立在所有人的人性处于一种极其高尚的前提上。
不需要执法人员颠倒黑白、加倍实施,只要一丝不苟地照着法律条款来,就已经足够逼得人上街了。
别的不说,就那几个老生常谈的,晚上跳广场舞的,公共场所吞云吐雾的,茶楼广场打牌的,只要敢在川蜀地界上严格查,不出半个月,就能重新体会什么叫“天下未乱蜀先乱”。
法律有错吗?
没错。
甚至这些人自己也嫌对方吵、嫌对方呛、嫌对方碍事。
可平日里就是不能往死里管。
只能是有上头要求的时候、有人举报的时候、正好撞枪口上的时候,才逮一个,办一个。
多管一分,就是民怨。
红灯区也是这么个道理。
小学生都能掰着手指头数出县城里哪条巷子、哪家店、几点开门,官吏们会不晓得吗?
有些地方,有些事,本来就处在一个“不能较真”的状态。
一旦较真,麻烦比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大。
蓝玉想不通,是他还没真正明白一件事:理想之所以是理想,就在于它主观上完全能实现,但客观上总会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,差那么一丢丢不能完全实现。
每一条清清楚楚的规矩,背后都趴着一片模模糊糊的人情。
朱元璋比谁都明白这个理,所以才追着朱标在皇宫里绕圈。
马皇后懂这个理,所以才只笑不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