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嘿嘿,许毅,你真有文化,一张嘴就是文词儿!”
王军今天娶媳妇儿,心里高兴,咧嘴笑着,嘴角都快咧到后耳根了。
他从小就没了爹娘,没上过啥学,还未成年就参了军,在军队里也没能被扫盲,只认识一些简单的字,会写自己的名字。
因此,哪怕是几个简单的文词儿,都能让他仰慕了。
王军也就是吃了没有文化的亏,不然,在部队十几年,他最高不会只做到连长。
他在部队的时候,表现是很不错的,就是因为没文化,晋升很慢。
主要是,部队没法把重要的职务交给一个认识不了几个字的人。
此时,王军穿着板正的中山装,里面套着一件棉袄,看起来有点臃肿。
但他的打扮,就是这个年代新郎官的一般打扮。
棉袄套中山装,棉裤外面套的确良黑色长裤,跟这个时代的风格恰合地相当到位。
只是,他脚上穿着一双退役时候从部队带回来的军靴,跟身上穿的衣服似乎有点不配,稍微有点违和感。
这军靴,本来是配军装的!
“哈哈,王军大哥,我就胡咧咧两句,你还真别高看我!”
被王军一句夸赞,许毅有点不好意思,脸都红了。
还好,身上别着的小红花和车把上系着的红绸子都比他的脸要红,他脸上的红润,更像是被车上系的红物给映照的。
三轮车带着身后的自行车队,吞吞前行,后面一群人,嘴里时不时喊出几声口号,热热闹闹,喜庆非常。
张晓阳一家现在就在这县城里面住,不过十几分钟,就到了目的地。
前面一出两层小旧楼的院落,就是张晓阳家了,门口贴着喜字,很容易辨认出来。
门开着,里面的人来来往往,十分热闹。
有人高声谈论着什么,有人窃窃私语,时而交头接耳,时而哈哈大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