三百元在这个年月不是小数。
许大茂月工资不低,还有外放补助,可三百元仍相当于普通工人近一年的结余。若只说一句“过日子花了”,别说娄晓娥不认,街道也无法据此调解。
王干事把纸分成三栏:能够说明的共同支出、许大茂个人支出、去向不明。
“先列事实,不争性质。”
许大茂绞尽脑汁,写出买煤、修车、走亲戚和两次看病。娄晓娥逐项核对,认可其中四十六元属于共同生活,另有十八元缺少准确日期,但她记得确实发生过。
写到送礼,问题出来了。
许大茂说为争取放映任务给公社干部买过东西,金额共七十多元。袁启明若看到这句话,他那半张通行证当天就得收回。
他的笔尖悬在纸上,额头开始冒汗。
“怎么不写?”娄晓娥问。
“我记错了,没有送礼。”
“刚才说得很清楚。”
“就是吃饭来往。”
王干事没有逼他当场承认可能涉及纪律的问题,只在记录上写:本人先称用于外放相关送礼,后改称无此支出,拒绝列明对象与金额。该部分暂列去向不明。
一行字比骂他十句更有力。
许大茂伸手想抢本子:“这个不能写!”
王干事合上记录:“你可以写不同意见,不能拿走街道记录。”
易中海就坐在旁边,立刻按住桌角:“大茂,别再犯糊涂。”
“这是我家的钱,凭什么送厂里?”
“今天是婚姻财物调解,不主动送厂。”王干事道,“但若你说这些钱用于不合规支出,相关部门依法来查,街道也不会替你隐瞒。”
许大茂终于老实下来。
剩下的账一点点挤出来。
他承认卖戒指所得和压箱钱中的一部分,被拿去和两个熟人私下倒换收音机零件。买卖没做成,其中九十元被人拖欠,手里没有正式凭据;另有六十元被他藏在放映器材旧箱的夹层里,准备以后自己用。
宣传科当晚派人共同开箱,六十元原封找出。器材箱属于公物,私藏现金又添了一项纪律问题。好在钱本身没有与胶片、票据混同,也未发现挪用厂款,事情没有被夸大成经济犯罪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