二月二十日傍晚,街道王干事带着一名妇联干部进了四合院。
娄晓娥提前申请了家庭纠纷调解。
这一次她没把全院人都叫来,只请易中海作为院里见证。许家门关着,窗帘也拉上了。陆辰回院时看见王干事的自行车停在墙边,便直接回自己屋,没有靠窗听。
不到十分钟,许家里面就传来一声怒吼。
“这不是我当的!”
许大茂把一张旧物收购凭单拍在桌上。
妇联干部没有被他吓住:“我们没说一定是你。现在核实几个事实。凭单上的姓是许,物品是女式金戒指,日期十二月二十日。你妻子清单上少一只戒指,她说此前由你保管。”
“姓许的人多了!”
“所以请你说明,那只戒指什么时候不在的。”
“我不知道。她自己娘家有钱,兴许早拿回去了。”
娄晓娥从封套里取出一封信:“这是我母亲去年十一月写来的。信里问我,戒指尺寸改好没有。我回信说,许大茂认识修首饰的人,已经替我拿去改。信封邮戳和日期都在。”
“信也能编!”
“那就去信托商店核收购底册。”
许大茂不说了。
王干事把三份材料分别放好:“收购底册要按手续查,不是我们今晚说查就查。今天先做调解记录。许大茂,你是否承认拿过戒指去改尺寸?”
她又当面说明核查边界:街道可以协助出具调解情况,娄晓娥本人或相关部门再凭手续去核验;在底册和经手人确认以前,凭单不能直接写成许大茂交售,更不能据此认定其他违法事实。
娄晓娥点头,主动要求记录成“高度关联、尚待核实”。
许大茂本想抓住“尚待核实”翻盘:“听见没有?不是我!”
“不是这个意思。”王干事说,“它代表现在不武断,也代表后面继续查。你若有能排除自己的材料,现在可以提供。”
“我凭什么自证?”
“你可以不提供。那就保留争议。”
陆辰若在场,也会认可这几句话。痛快定罪容易,留下能经得起下一次核对的记录更难。娄晓娥要的不是今晚吵赢,而是往后没人能把事实翻回去。
“拿过,后来还她了。”
“什么时候还的?”
“谁记得这种小事?”
“有人看见吗?”
“夫妻俩在屋里给东西,还得找人围观?”
娄晓娥闭了闭眼。
她其实还抱着一点希望。只要许大茂说出戒指去了哪儿,哪怕真是缺钱当掉,只要认账、解释、想办法赎回,她也愿意继续判断这个人能不能改。